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补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00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05月27日在本站发布“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万强机车等7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公告,其中债务企业5中内容需更正,原“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重庆恒强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6,103,181.31元,其中:债权本金12,314,960.3元,利息3,788,221.01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4年3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重庆普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16号普嘉半岛华城车库停车用房,2210.88平方米、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16号普嘉半岛华城戊类库房2仓储用房,219.92平方米、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16号普嘉半岛华城戊类库房3仓储用房,266.13平方米、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16号普嘉半岛华城戊类库房5仓储用房,163.91平方米、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16号普嘉半岛华城戊类库房7仓储用房,855.09平方米;保证人为重庆普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治全、赵元辉、李春容、赵明强、杜文静。”更正为“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重庆恒强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6,103,181.31元,其中:债权本金12,314,960.3元,利息3,788,221.01元,以上债权暂计算至2024年3月2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人重庆普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16号普嘉半岛华城车库停车用房,2210.88平方米、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16号普嘉半岛华城戊类库房2仓储用房,219.92平方米、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16号普嘉半岛华城戊类库房3仓储用房,266.13平方米、重庆普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16号普嘉半岛华城戊类库房4仓储用房623.52平方米、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16号普嘉半岛华城戊类库房5仓储用房,163.91平方米、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16号普嘉半岛华城戊类库房7仓储用房,855.09平方米;保证人为重庆普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治全、赵元辉、李春容、赵明强、杜文静。”

特此补正,本次补正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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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 5 日